2026年度无锡职称申报工作已启动
关于今年的年度职称申报
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快来通过以下问答快速了解~

Q1:哪些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职称?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无锡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锡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就业的启动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年度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无锡外籍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申报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受到党纪、启动政务、年度行政处分的无锡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申报
Q2:如何进行申报?工作
申报我市高、中、启动初级职称评审及初定的专业技术人才,须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
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想查看相关评委会的申报通知,请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我们会陆续发布各评委会申报通知。
Q3:本次申报时提供的材料有时间节点要求吗?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Q4:可以同时报两个职称评审委员会吗?
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Q5:“以考代评”和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申报?
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等职称系列(专业),对初级职称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档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要求,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初中级与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相对应,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中、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相应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Q6:申报人是否需要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以下人员可以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评审: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请上述申报人员关注相应评委会的申报通知。
Q7:评审通过后,证书怎么领取?
我市所有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公布、颁发职称电子证书(自主评审的除外)。评审通过人员在系统内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
下载的申报表完善个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一份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Q8:全市各评委会咨询电话如下:
2026年无锡市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目录





我市全面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格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负责审核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同意证明须在公示日期结束,无异议后再出具。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人社部门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职称代办,不存在所谓收取“代办费”“服务费”等行为。请勿相信职称“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无锡人社
编发:无锡广电博报新闻中心 小锅